2022年11月29日下午,我院第五期“青年教师学术沙龙”在线上顺利举办。本次活动由黄卫老师报告论文《论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主观过错:<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二款的解释论》,我院王轩老师、王凌光老师与谈,宋尧玺老师主持。周少华副院长、吴玉梅老师、卢护锋老师、张玉洁老师、段陆平老师、肖平辉老师、胡莎老师、慕子怡老师以及部分研究生、本科生线上参加活动。
黄卫老师在报告中指出:2021年《行政处罚法》的修改,明确规定了“过错推定”原则,有其一定进步意义。但由于制度预设与法律真实情境脱节,条文构造欠缺可操作性,导致“过错推定”结构性错置。在具体的适用过程中,应当从既往的客观归责向主观归责全面转型,实现应受行政处罚行为主观过错的整体结构重置,寻绎主观过错的意涵及其适用要件。
在点评过程中,王轩老师从《行政处罚法》修改的历史沿革、规范依据、解释路径、体系解释方法以及中国法的客观实际等诸多层面予以评论。王凌光老师从历史解释方法、实证法学方法、比较法研究方法等层面予以点评,二位老师认为该研究仍需进一步精细化,其精准点评给予论文诸多精进之处。黄卫老师对二位老师的点评表示感谢,表示在后续的论文修改中会吸收二位老师的意见。
在讨论过程中,宋尧玺老师、吴玉梅老师、张玉洁老师、段陆平老师、肖平辉老师、胡莎老师则从自己的专业领域提出行政法与刑法关于主观过错认识的区分、法律解释方法的适用情形、主观过错的客观化判断、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理论、程序法面向等相关见解。黄卫老师对各位老师的问题予以回应并表示感谢,表示在后续的论文修改中会吸收各位老师的意见。参会的老师之间进行了直接而热烈的对话和讨论,使本次沙龙获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