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下午,陈晓枫教授莅临我校法学院作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学术报告——人权理论引入中国的民权化与民本化。讲座由副院长蒋银华主持,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的老师及全体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陈晓枫教授以“人权理论”为出发点,以“中国民权化变异”为主线,从人权理念的起源、人权学说的发展、人权理念传入中国后的内涵重构等多个方面对人权理论和人权在中国的民权化与民本化进行了细致的阐述,同时对人权与宗教的关系、法学派别、民权与民本等法律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同学们听完报告后还与陈教授展开了精彩的互动,整场讲座座无虚席,气氛活跃。
专家简介:陈晓枫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2004年任武汉大学宪法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兼任武汉大学JM教育中心副主任。现任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等权威期刊发表多篇论文,代表性著作有《中国宪法文化研究》、《中国法律文化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