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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福瑞德学术沙龙开幕

发布时间:2013-04-11      点击量:

(本网讯)4月9日下午2点30分,福瑞德学术沙龙(第一期)在广州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举行。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下,我院“福瑞德学术沙龙”正式启动。在学术沙龙上,苗连营院长与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文超主任分别致辞并对福瑞德学术沙龙的启动表示了衷心的祝贺。“福瑞德学术沙龙”第一期特邀了广东省公安厅王雪峰处长、省检察院研究室张和林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钟道春副庭长就新《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理解与运用进行发言和交流,李明副院长全程主持。参加本次学术沙龙的还有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曹宇瞳,法学院王鹰、何群、杨淑霞、葛自丹、邵挺杰、李昕、向明华、沈志民、吴玉梅、欧卫安等老师参加了此次沙龙。

在沙龙上,实务部分来的嘉宾作了主要发言。首先发言的是广东省公安厅王雪峰处长。王处长从侦查角度向老师和同学们介绍了新刑事诉讼法的执行在侦查领域内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中包括非法证据的排除问题、警察出庭作证的问题、强制措施的适用问题与特别程序的适用问题。这些问题,尤其是警察出庭作证,既是对警察队伍的挑战,又是提高警察队伍素质的机遇。 广东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张和林的发言认为,新《刑事诉讼法》对检察院的影响最全面,其中包括:把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的完善、强制措施的适用,侦察手段、起诉和审判制度的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的完善,特别程序的运用与律师的会见、调查取证问题。特别程序中的四项程序对检察院的影响尤其深远:未成年人诉讼程序、刑事和解、被告人逃匿后违法所得财产的没收、强制医疗程序。张主任表示,总体来说,新的《刑事诉讼法》强化了检察院的侦查权和诉讼监督的权利,但同时也加大了检察院的工作量。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钟道春认为新的《刑事诉讼法》是从诉讼的本质要求出发而制订的,对法院的影响主要是对法官的工作要求更高,法官的工作量增加以及要求推动人民法院数字化建设。发言中他提出审判中遇到证据审查、证明标准的把握、涉案财产的处理等困扰审判工作的问题。还提出了法官要转变观念,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等,还要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做到阳光司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位嘉宾发言后,学院老师与同学还分别就羁押审查、证据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等问题与嘉宾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 (通讯员:池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