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根据《中共广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广大党〔2018〕24号)要求和《中共广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大党〔2017〕54号)安排,法学院党委认真开展了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3月13日下午全院8个党支部(教工3个,研究生3个,本科生2个),119名党员全部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其中32名党员被评为优秀党员。
会前各支部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重点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二是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的总体要求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支部书记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中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民主评议活动,使全体党员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